天河(保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第一届二次职工(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胜利召开

2022年12月30日下午,天河(保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第一届二次职工(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在办公楼三楼会议室隆重召开,由各部门推荐的41名职工代表参加了会议。        大会分为预备会议和正式会议两个阶段进行。预备会议阶段,与会代表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大会议程、主席团名单。下午14:20,在庄严的国歌中,天河(保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正式开幕。          会议听取了关于天河环境公司工会工作报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报告、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合同签订工作的情况说明,宣读了《集体合同(草案)》、《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合同(草案)》、《劳动人事管理办法》、《员工管理实施细则》。经过认真审议讨论,代表们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以上草案。        随后,企业方首席代表与职工方首席代表分别签订了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合同。        按照会议议程,与会代表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大会选举办法(草案)、补选工会委员会候选人建议名单和大会监票人、计票人建议名单。与会代表在监票人的监督下,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天河环境公司工会委员会委员2名、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1名。        会议最后,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对会议进行总结。        他指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专项集体合同》、《劳动人事管理办法》、《员工管理实施细则》,并现场签订了《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专项集体合同》,补选举工会委员会委员。本次大会经过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预定的议程,这次大会是一次团结的大会、鼓劲的大会、振奋精神的大会、开拓进取的大会,对于公司后期持续发展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努力构建新型和谐劳动关系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为认真贯彻本次职代会精神,提三点要求: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二是围绕新材公司“2881”发展目标,积极落实新材公司第一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谋划好2023年工作。三是加强工会自身体系建设,构建良好的劳动关系。        最后,他号召广大职工要在保定市总工会及集团、股份公司党委的的正确领导下,在公司党支部的带领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实现全年的目标鼓足干劲,为推动公司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作出新的贡献。        大会在高亢嘹亮的《国际歌》中圆满结束。    
2022-12-30
  •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升基层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和水平,把思想政治工作同日常工作、重点工作、生产经营管理、企业文化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骨干队伍建设,拓宽管理骨干视野,提升工作执行力。2022年12月14-16日,天河环境公司组织开展了第一期工段班组长专项培训,来自公司各职能部门的主管、分厂工段长共30余人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邀请了财务处、生产品质处、设备保全处、安全环保处的相关领导分别从成本管理现状、成本管控,催化剂的生产工艺及质量把控,设备日常维护以及安全理论和应急救援实操等方面进行培训。    为提高基层管理水平,培养卓越执行力,激发员工责任心,提升团队凝聚力,打造具有较强战斗力的团队,公司总经理段天祥同志为大家进行了赢在执行力专题培训,从执行力知识概述、执行力缺失原因、怎样提升执行力、执行力理念四个方面,进行讲授、互动与分享,使大家受益匪浅,收获良多。    为有效增强干部员工的廉洁从业和自律意识,规范从业行为,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现场组织全体培训人员观看了廉洁从业警示教育片《一部手机》《心渊》,教育引导全体员工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做到克己奉公、以俭修身。   最后,开展了为期半天的团队拓展训练,大家群策群力设计队徽、队形,展示团队形象与风采,激发热情与斗志,营造零号团队氛围。    游戏环节,大家更是积极参与。为了完成任务,大家献计献策,一起讨论,不断完善方案;游戏过程中,大家互助互信,绝不放弃任何一个赢得可能性。    一次培训就是一次再提升。此次培训,让参训人员清醒的认识到自身肩负的责任和自身能力提升的重要性。我们期待以此次培训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基层团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夯实坚实基础。在满满的收获中天河环境公司2022年第一期工段班组长培训圆满落下帷幕。  
    2022-12-17
  • 11月18日下午,天河环境公司党支部在公司二楼会议室组织召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党日活动,活动由公司党支部书记段天祥同志主持,公司党支部班子成员、党员参加会议,公司领导、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全景 本次活动首先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和十九届七中全会精神,传达学习了河北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保定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传达了集团和新材公司党委扩大会议精神以及新材公司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研讨会精神。学习会后公司党支部现场开展了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理论知识答题活动,并组织全体党员进行现场宣誓,重温入党誓词、坚定理想信念。  组织党员同志进行重温入党誓词活动 会议最后,公司党支部书记作会议小结: 一是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重大意义。党的二十大是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大会明确了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朝着什么样的目标继续前进等重大问题,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指明了前进方向、确立了行动指南,对我们党在新时代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要切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按照集团、新材公司党委部署要求,通过“第一议题”、三会一课、专题读书班、主题党日等多种形式,切实将大会精神学深悟透。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原汁原味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认真领悟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落实落细,以实际行动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生根。 三是全力以赴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要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在实效上。当前正值冲刺年度任务的关键时期,各级党员干部要强化责任担当,坚定信心、鼓足干劲、锚定目标,全力以赴推动全年工作圆满顺利收官。同时要认真谋划好2023年工作思路,抓好2023年综合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的编制工作。
    2022-11-21
  • 2022年7月天河环境公司成功中标韩国 ShinDaeYang(新大洋)垃圾发电厂的烟气脱硝用催化剂项目,通过公司上下通力协作,按期完成了生产保供及报关事宜,办理了FTA产地证和MSDS证书。2022年8月24日完成发运,8月31日完成安装和投运,截止目前已运行1个多月,运行情况良好。NOx排放达到20mg/Nm³以下,达到了预期的运行效果。 该项目设计温度为180℃,脱硝效率≥80%,含湿量为16.55%,化学寿命≥16000h,我司选用30孔蜂窝催化剂,采用低温高抗硫高活性垃圾发电厂专用催化剂,严格品质管控,保证了各项指标,我司在垃圾发电领域再次获得了客户的认可! 天河环境生产的低温蜂窝催化剂具有活性高、抗硫抗水性能优异、活性组分分散好、机械强度高、磨损率低、使用寿命长、联合脱除二噁英、多种规格量身定制(25-40孔)等特点。我公司一向致力于低温域脱硝产品的研发与使用,成功开发了160-230℃区间低温脱硝催化剂,已在垃圾焚烧发电、焦化、钢铁烧结、轧钢热风炉、燃气机组、化工、耐火材料、石灰窑等多领域得到了应用,得到了业内的一致好评。未来天和环境将一如既往致力于大气污染物的治理,为国家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贡献自身的力量!
    2022-10-26
  • 为认真贯彻落实股份公司三季度经营分析会精神,总结分析三季度工作,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讨完善四季度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10月14日下午,天河环境公司在三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2022年三季度经营分析会,公司领导、中层管理人员及管理技术骨干参加了会议。   会议全景 会议传达了股份公司三季度经营分析会精神,财务处、销售处分别通报了公司三季度运营状况、销售市场分析,提出了四季度专业管理要求。 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汇报了三季度指标管控情况及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了四季度任务目标及具体保障措施。 围绕四季度公司经营目标任务,公司领导结合分管工作对四季度工作在市场建设、生产组织、安全环保、内部管理等方面提出管理要求。 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段天祥对公司三季度工作进行了总结,肯定了三季度各部门在市场建设、生产组织、安全环保等方面所做的努力和取得的工作成效,但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段总也指出了公司前三季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段总指出四季度公司将认真贯彻落实股份公司三季度经营分析会精神和各项工作部署,以完成四季度目标任务为底线,尽全力弥补欠量,抓好重点工作,努力实现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会议最后组织参会人员集中观看廉洁从业警示教育片。
    2022-10-15
  • 为传承中华民族孝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进一步增强党支部凝聚力和责任感,天河环境党支部在重阳节来临之际组织开展了“孝老敬老帮扶”主题党日活动。 9月27日上午,天河环境党支部书记段天祥同志带队,在保定市新世纪社区张宝占书记、副主任韩丽的陪同下走访辖区内光荣在党50周年老党员及生活困难老党员。 在老党员家中,段书记和社区张书记、韩主任与他们亲切交谈,详细询问了老人们身体状况、生活情况及需求,叮嘱每位老人要保重身体,鼓励他们多锻炼、保持良好的心态,同时也介绍了公司的基本情况,并为老人们送去慰问品。老党员们对企业党组织的慰问表示感谢,深切感受到了党组织深深的关怀,表示很温暖、很感动。 此次主题党日活动让辖区内老党员感受到了来自党和企业的关爱,进一步凝聚了党员力量,激发了组织活力,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体现了天河环境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良好企业形象。
    2022-10-01
  • 为迎接党的二十大顺利召开,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员工爱党爱国热情,凝聚奋进力量,9月30日下午,“歌颂祖国 唱响青春”歌咏大赛在天河环境公司三楼会议室隆重举行。   活动开始前,天河环境公司工会副主席王志明同志代表公司上台致辞,王总表示,管理权交接两周年以来,天河环境在集团及股份公司的坚强领导下,在股东方的倾力支持下,凝心聚力、奋楫笃行,取得了一定成绩,这是全体天河人和衷共济、一梦同心、砥砺奋进的结果,希望全体天河人不忘初心、开拓创新、努力拼搏,坚信天河公司一定会再创辉煌、再创新篇!          “红日升在东方 其大道满霞光”,接下来,一首《万疆》拉开了歌咏比赛的大幕,不一样的歌声一样的感动,不一样的表达一样的深情,目光所致皆为华夏,五星闪耀皆为信仰,一首首歌颂祖国母亲的歌曲勾勒出锦绣山河,日月悠长。大家用歌声表达了对美好生活的歌咏和对祖国深厚的感情,展现了天河人阳光向上、健康积极的生活态度。   此次活动,大家唱出了激情,唱出了感恩,带着美好的祝愿,相信我们的祖国会越来越美好、越来越昌盛。天河人也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在新时代的赶考之路上劈波斩浪,一往无前、努力奋进,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国庆节当天,新中国迎来73周年华诞,天河环境举行国庆升国旗仪式。早上8时整,在雄壮的国歌声中,鲜艳的五星红旗冉冉升起,迎风飘扬,全场人员行注目礼,共同见证国旗升起的神圣时刻,以此表达对伟大祖国的深情祝福。
    2022-10-01
  • 天河环境公司以“推动质量变革创新,促进质量强国建设”为主题,认真落实质量月各项活动,继续组织开展“质量月征文活动”、“质量月混炼生产技能比武竞赛”、“质量隐患排查整改”、“多元化培训”、“市场满意度调查及客户服务活动”等系列活动。 一、组织开展以质量月活动宗旨为主题的征文活动 以围绕“我身边的质量故事”为主题进行征文活动,各部门积极组织参与,共提交征文18篇,评委会按照评分标准,秉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征文进行评分,评选出六篇获奖作品,并将获奖的作品在质量月活动看板中进行展示。通过征文评比活动,促使全体员工认识到产品质量的重要性,凝聚全员思想、汇聚全员力量,投入到质量品牌建设的工作中。 二、组织开展混炼生产技能比武竞赛活动 为进一步提升岗位技能水平,提高对产品质量的把控,9月27日组织开展质量月混炼生产技能比武大赛,以班组为单位进行参赛,共计5个班组,每个班组选派2名选手。本次大赛由公司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评委。评委对泥料的手感进行现场打分,泥料的成分、水分、pH值均由质检员在实验室进行检测,评选出前三名。 三、组织开展质量隐患排查整改活动 加强质量工艺管控,强化质量工艺意识,结合质量月活动方案,持续开展质量工艺隐患排查。排查内容包括催化剂生产的工艺、质量和影响质量工艺的模具、设备等问题,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 四、组织开展专业多元化培训活动 天河环境公司牵头与广西海螺环境公司,以腾讯会议的形式组织开展SCR专业知识培训,9月15日销售处进行《催化剂售后典型案例处理及剖析》专题培训,9月23日生产品质处进行《催化剂检测技术及其应用》专题培训,通过培训,强化员工对SCR系统知识的储备。 五、组织开展市场满意度调查及客户服务活动 为顺应当前市场需求变化,深入了解客户对公司产品的使用情况,不断改善公司销售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销售处通过实地走访和客户线上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天河环境公司各区域客户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客户满意度调查。通过对直接业主、工程公司、海螺内部、集采大客户四类客户,从产品质量、安装服务、意见建议三大方面,11项内容进行了调查。结合调查的满意度指数与客户提出的意见、建议,制定了改进方案,进一步强化质量管控,提升售后服务力量,增强产品创新能力。 天河环境公司按照质量月活动方案部署,有条不紊地圆满完成各项活动。质量是立业之本,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弘扬工匠精神,落实主体责任,走以质量取胜的路子,着力依靠创新推进质量攻关。天河环境公司将以质量月为起点,围绕股份公司“2881”发展目标,以实际行动落实股份公司党代会及中期会议精神,不断增强质量发展能力,全面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提高公司整体运营质量。
    2022-09-30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广西“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重点工程减排量、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氮氧化物重点工程减排量、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不低于4.62万吨、0.32万吨、1.44万吨、0.87万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 广西“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33号)要求,大力推动节能减排工作,结合广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以下简称能耗双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组织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进一步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推动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实现节能降碳减污协同增效、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优良,确保完成广西“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重点工程减排量、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氮氧化物重点工程减排量、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不低于4.62万吨、0.32万吨、1.44万吨、0.87万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三、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一)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制糖、石化化工、造纸等行业为重点,推进节能改造和污染物深度治理。推广高效精馏系统、高温高压干熄焦、富氧强化熔炼等节能技术,鼓励将高炉—转炉长流程炼钢转型为电炉短流程炼钢。推进钢铁、水泥、焦化行业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重点实施柳州、防城港、贵港、梧州、北海、玉林等市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加强对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企业的监管。到2025年,全区完成6家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加强行业工艺革新,实施涂装类、化工类等产业集群分类治理,开展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和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改造。推进新型基础设施能效提升,加快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十四五”时期,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5.8%,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6%。到2025年,通过实施节能降碳行动,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电石等重点行业产能和数据中心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比例超过30%。(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大数据发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二)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引导工业企业向园区集聚,推动全区工业园区能源系统整体优化和污染综合整治,鼓励工业企业、园区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选择典型产业园区开展节能改造,推动园区内企业能源梯级利用、原料与产品耦合。以自治区级及以上工业园区为重点,推进供热、供电、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等公共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对进水浓度异常的污水处理厂开展片区管网系统化整治,加强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和处置,推动挥发性有机物、电镀废水及特征污染物集中治理等“绿岛”项目建设。到2025年,力争全区建成5家以上节能环保示范园区。(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全面推进城镇绿色规划、绿色建设、绿色运行管理,大力推进绿色、低碳产品认证,推动使用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党政机关办公建筑以及大型公共建筑执行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其他项目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设和运营。推动低碳城市、韧性城市、海绵城市、“无废城市”建设,支持南宁、柳州、桂林、贵港、百色等市创建“无废城市”。推动新建居住建筑执行65%节能标准、新建公共建筑执行72%节能标准,大力推动城乡建筑应用太阳能发电。稳步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逐步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实施绿色高效制冷行动,以建筑中央空调、数据中心、商务产业园区、冷链物流等为重点,更新升级制冷技术、设备,优化负荷供需匹配,大幅提升制冷系统能效水平。实施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到2025年,全区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城镇绿色高效制冷产品市场占有率大幅提升。(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推动绿色铁路、绿色公路、绿色港口、绿色航道、绿色机场建设,完善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区、客运枢纽、物流园区、公交场站、机场等区域汽车充换电、加气、加氢等设施。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重点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换电站建设及运营、“八桂充”平台综合运维、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及回收网点建设。推进交通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提高城市公交、出租、物流、环卫清扫等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比例。加快推进钢铁、煤炭、矿石、粮食等大宗货物和中长途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大力发展铁水、公铁、公水等多式联运。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加快推动城市轨道交通、公交专用道、快速公交系统等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桂林、贵港等市创建公交都市。全面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国四排放标准,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深入实施清洁柴油机行动,鼓励重型柴油货车更新替代。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加强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推广智能化、轻量化、高能效、低排放的营运车辆,鼓励和引导技术落后和高耗低效营运车辆有序退出。持续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推动船舶靠港使用岸电,鼓励有条件的内河船舶实施液化天然气(LNG)动力系统更新改造。提升铁路电气化水平,推广低能耗运输装备。以科技赋能促进绿色交通发展,开展智慧公路、智慧航道、智慧港口、智慧枢纽和综合交通运输“数据大脑”建设,积极运用大数据优化运输组织模式。加快绿色仓储建设,鼓励建设绿色物流园区。加快标准化物流周转箱推广应用。推动快递包装绿色化、减量化、循环化,引导电商企业、邮政快递企业选购使用获得绿色认证的快递包装产品。到2025年,全区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30%左右,铁路、水路货运量占比进一步提升。(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广西邮政管理局,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机场管理集团,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优化农村可再生能源结构,推动农村发展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提升农村能源利用水平。改进农业农村用能方式,加强农村电网建设,完善配电网及电力基础设施。推动光伏发电、农业生产加工、休闲观光旅游有机结合,大力推进“光伏+”模式,建设一批农光互补、牧光互补、渔光互补等集中式光伏电站,推进“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建设一批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因地制宜发展农林生物质能,推进“千家万户用气行动”,积极推进分布式生物质能源示范应用。加快淘汰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装备,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渔船安装含油污水处理设备、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和垃圾存储回收设施。加快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的农机和渔船推广应用,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和农业绿色发展。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推广秸秆打捆直燃、成型燃料等技术。开展秸秆沼气工程建设。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加快推进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利用。深入推进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能力,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到2025年,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力争达到40%,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6%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41.5%以上,主要农作物农药利用率达到43%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绿色防控、统防统治覆盖率分别达到55%、45%。(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市场监管局、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加快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围护结构、供热、制冷、照明等设施设备节能改造,鼓励采用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率先淘汰老旧车,加大新能源汽车配备使用力度,率先采购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持续提升新增及更新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新建和既有停车场要配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鼓励公共机构内部充换电设施设备向社会公众开放。推行能耗定额管理,全面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到2025年,全区80%以上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达到节约型机关创建要求,争创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80家以上、全国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10家以上。(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七)重点区域污染物减排工程。持续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加大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结构调整和污染治理力度。以水泥、焦化等行业以及工业锅炉、炉窑为重点,着力提升生产装备、工艺和治理水平,持续降低氮氧化物排放量。完善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正面清单,以石化化工、涂装、医药、包装印刷和油品储运销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实施差异化减排。着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扎实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和工业、农业面源、船舶、尾矿库等污染治理工程,实施深度节水控水行动,建设节水型灌区、企业、居民小区,示范引领农业、工业、生活等各领域节水,发挥机关、医院、高校等单位表率作用,持续开展节水改造,推动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加强西江、漓江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到2025年,西江干流总体水质保持优良,漓江干流水质稳定达到Ⅱ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水利厅牵头,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八)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立足广西以煤炭消费为主的实际,坚持先立后破,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统筹推进存量煤电机组节煤节能降耗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持续推动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持续优化煤炭消费结构,积极开展散煤综合治理和燃煤小锅炉整治。推动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等重点用煤行业以工业余热、电厂余热、清洁能源等替代煤炭供热(蒸汽)。推进园区集中供热能力建设,在工业园区、热负荷集中区有序规划建设和改造背压式热电联产机组。大力发展生物质供热,探索推动核电机组向工业园区供热。积极引导用热企业向园区布局,鼓励现有用热企业关停分散供热锅炉并搬迁入园。持续降低煤电企业特别是燃煤自备电厂发电煤耗,加大能耗高、污染重的煤电机组整改力度,有序淘汰煤电落后产能。严格规范燃煤自备电厂运行管理,除国家政策允许的领域外,禁止新(扩)建燃煤自备电厂。到2025年,全区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30%以上。(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九)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推进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工程,推动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深入实施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加强源头减排、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落实“一企一策”,全面提升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通过采用全密闭、连续化、自动化生产技术,以及使用高效工艺和设备等,减少工艺过程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和逸散,提高挥发性有机物集中收集和综合治理效率。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内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引导开展油气回收改造。加快万吨级及以上原油、成品油码头油气回收治理。到2025年,全区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使用比例分别降低20个百分点、10个百分点,溶剂型胶粘剂使用量降低20%。(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工程。加快构建集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推动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加快实现全区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与产废情况的总体匹配。规范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置,加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收集转运能力建设,实现各县(市、区)医疗废物收集转运设施全覆盖。推进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和改造,实施混错接管网改造、老旧破损管网更新修复,加快补齐处理能力缺口,推行污水资源化利用和污泥无害化处置。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逐步推动建筑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全区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5000公里以上,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33万吨/日,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2.5万吨/日,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达到85%以上。(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一)落实能耗双控制度。坚持节能优先,强化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管理,有效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加强能耗双控政策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的衔接。以能源产出率为重要依据,综合考虑发展阶段等因素,合理确定各设区市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对各设区市“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实行基本目标和激励目标双目标管理,由设区市科学合理分解到每年,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备案。各设区市根据地区生产总值增速目标和能耗强度降低基本目标确定年度能源消费总量目标,经济增速超过预期目标的设区市可相应调整能源消费总量目标。通过节能技术改造和淘汰落后低效产能腾出的能耗空间,由各设区市自行安排。对能耗强度降低达到自治区下达的激励目标的设区市,其能源消费总量在当期能耗双控考核中免予考核。“十四五”时期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能耗总量考核。原料用能不纳入各设区市能耗双控考核。争取国家重大项目能耗单列,有序实施自治区重大项目能耗单列政策。加强节能形势分析预警,适时开展中期评估,对高预警等级地区加强工作指导。推动科学有序实行用能预算管理,优化能源要素合理配置,各设区市要加快制定“十四五”时期用能预算与节能挖潜实施方案,统筹能耗要素指标支持高质量项目建设。(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统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健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作为加快绿色低碳发展、推动结构优化调整、提升环境治理水平的重要抓手,推进实施重点减排工程,形成有效减排能力。优化总量减排指标分解方式,按照可监测、可核查、可考核的原则,将重点工程减排量下达各设区市,污染治理任务较重的地方承担相对较多的减排任务。按照国家要求,明确重点工程减排范围,改进总量减排核算方法,加强与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制度衔接,提升总量减排核算信息化水平。完善总量减排考核体系,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强化总量减排监督管理,依托主要污染物重点减排工程信息化管理系统,重点核查重复计算、弄虚作假特别是不如实填报削减量和削减来源等问题。(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根据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政策规定,对在建、拟建、建成的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以下简称“两高一低”)项目开展评估检查,建立工作清单,明确处置意见,严禁违规“两高一低”项目建设、运行,坚决拿下不符合要求的“两高一低”项目。加强对“两高一低”项目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结果执行的监督评估,对审批能力不适应的依法依规调整上收审批权。对年综合能耗5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两高一低”项目加强工作指导。严肃财经纪律,指导金融机构完善“两高一低”项目融资政策。(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保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健全法规标准。推动制定广西生态文明促进条例、广西绿色建筑发展条例,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计量条例》等法规,完善《广西壮族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广西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版)》等。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制定修订一批节能标准,深入开展能效、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开展绿色交通标准规范制定修订工作,完善船舶排放控制区管控要求,进口非道路移动机械执行国内排放标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司法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完善经济政策。综合运用规划、土地、金融、税收、价格等政策,引导和鼓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节能减排领域。加大节能减排支持力度,统筹安排资金支持节能减排工作,重点支持工业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工业绿色制造示范体系建设;安排节能减排(建筑节能)专项资金,支持民用建筑低成本节能改造或新建工程以及技术先进、效益显著的科研项目。研究对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的地区给予奖励。逐步规范和取消低效化石能源补贴。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费用全区各级财政投入分担机制。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覆盖范围。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节能减排以及绿色低碳循环产业的支持力度,加快信贷产品创新,扩大信贷产品投放规模,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加强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积极推进环境高风险领域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鼓励社会资本设立绿色基金。建立绿色担保机制和风险补偿机制。引导各承销商主动对接企业融资需求,加大企业债券承销力度,重点支持符合条件的清洁能源企业发债。落实落细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强化电价政策与节能减排政策协同,持续完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等绿色电价机制,扩大实施范围、加大实施力度,落实落后“两高”企业的电价上浮政策。建立健全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保监局,广西证监局,广西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完善市场化机制。创新有偿使用、用能预算管理、投融资等机制,培育和发展节能减排要素指标交易市场。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逐步建立排污权、用能权、水权等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推动能源要素向优质项目、企业、产业及经济发展条件好的地区流动和集聚。推广绿色电力证书交易。鼓励节能服务公司创新服务模式,为用户提供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合同能源管理综合服务。建立节能服务公司、用能单位、第三方机构信用监管制度,依法依规将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广西)。探索培育以合同能源管理交易为特色的资产交易平台。鼓励有条件的合格投资者按市场化方式发起设立科创、产业投资基金,投资节能服务相关产业。推行节能低碳、环保电力调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建立健全可中断负荷电价机制,实施广西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持续推进环境治理模式创新,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探索推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环境托管服务等新模式。推行节能低碳环保产品认证。积极推动重点龙头企业申请低碳和绿色产品认证,在预拌混凝土、装配式建筑、人造板、木地板、陶瓷砖(板)、建筑涂料等企业中重点推动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在水泥、陶瓷砖(板)、建筑铝型材等企业中重点推动低碳产品认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七)加强统计监测能力建设。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监督和审查,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能源计量体系。严格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和应用,重点用能企业应接入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新建项目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应与主体工程同步投产。开展污染源统计工作,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督促排污许可证持证单位严格落实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污染源执法监测,深入推进执法监测机制优化增效。推动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重点排污单位以及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安装在线监控监测设施。加强统计基层队伍建设,强化统计数据审核,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升统计数据质量。(自治区统计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八)壮大节能减排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性强、职责明确的节能执法监察队伍。完善自治区、市、县三级节能监察体系,强化人员力量保障,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重点用能单位按要求设置能源管理岗位和负责人。加强县级及乡镇基层生态环境监管队伍建设,重点排污单位设置专职环保人员。加大政府有关部门及监察执法机构、企业等节能减排工作人员培训力度,通过业务培训、比赛竞赛、经验交流等方式提高业务水平。(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强化工作落实(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节能减排的决策部署,坚持系统观念,明确目标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各设区市要制定“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确保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各项任务。全区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节能减排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部署推进,科学明确下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重点单位责任。要科学考核,防止简单层层分解。国有企业要带头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鼓励实行更严格的目标管理。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工作指导,推动任务有序有效落实,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重大情况及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牵头,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强化监督考核。开展“十四五”设区市人民政府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科学运用考核结果,对工作成效显著的设区市加强激励,对工作不力的设区市加强督促指导。考核结果按程序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设区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完善能耗双控考核措施,增加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考核权重,加大对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推动能源资源优化配置措施落实情况的考核力度,统筹目标完成进展、经济形势及跨周期因素,优化考核频次。继续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把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压实减排工作责任。健全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不断深化督察工作,将节能减排工作纳入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点范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牵头,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开展全民行动。深入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增强全民节约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形式的奢侈浪费,营造绿色低碳社会风尚。深化绿色家庭创建活动,推行绿色消费,加大绿色低碳产品推广力度,组织参加世界环境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多种传播渠道和方式广泛宣传节能减排法规、标准和知识。加大先进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和推广力度。发挥行业协会、商业团体、公益组织的作用,支持节能减排公益事业。畅通群众参与生态环境监督渠道。开展节能减排自愿承诺,引导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自觉履行节能减排责任。(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生态环境厅、机关事务管理局、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本篇内容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2022-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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